Thursday, March 23, 2006

媒體殺人


在歐洲的中古時代 曾經有過所謂的「獵殺女巫」
我對這段歷史不是那麼清楚
不過根據一些片段的了解
大概可以知道當時的女人只要被人檢舉是女巫
就會被人綁上石頭扔到水裡
如果她浮起來 就肯定是女巫 要被處死
如果她沒有浮起來 那她就是清白的 不是女巫 但是結果一樣是死
(廢話 沒有浮起來當然死啦 人又不是魚)

每次我都覺得當時的人們肯定腦袋有問題
不然怎麼會想出這種愚蠢的方法來判斷誰是女巫呢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不過隨著時代改變 有些情況卻沒有改變
從陳醫師的姊姊控訴壹周刊的不實報導害得她的醫師弟弟自殺
到發生師生戀的國中老師自殺
到台鐵出軌事件當事人的自殺
我彷彿看到媒體把一個又一個疑似女巫綁上石頭扔進水裡
如果有罪 肯定死路一條
就算沒罪 當事人的人生也早已經被徹底毀壞 只怕是生不如死
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復

媒體搶新聞 為了商業利益無所不用其極
卻喜歡以新聞自由和觀眾有知的權利來自我辯護
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 觀眾的確需要知道更多 也渴望知道更多
可是看了這些充滿了臆測之詞的新聞
就好像看了一部粗製濫造的「名偵探柯爛」
通篇「合理」推論 卻幾乎看不到可靠的證據 簡直跟街談巷議沒有兩樣
觀眾不僅沒有「知」 反而更「不知」了
更不用提當事人因為未審先判所受到的可怕壓力
以死明志的人或許可以短暫的激起人們對於「媒體殺人」的憤慨
更多被消費後幸仍活著的人 只能獨自從一片廢墟中重新出發

面對這種大環境
實在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或許觀眾也只能從自身做起
既然媒體老是喜歡把責任推給觀眾 推給收視率
那麼只要看到這類新聞就馬上轉台 拒絕討論 甚至去向媒體留言抗議
讓媒體知道大多數的觀眾並不想要看這種新聞

忍一下好奇心
或許你就救了一條無辜的生命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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